《岚皋县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办法》出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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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崔世芳)为健全政府债务全流程监管体系,规范政府债务“借、用、管、还”全链条运行,切实防范化解县域政府债务风险,提升债券资金使用质效,近日,岚皋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定《岚皋县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办法》,标志着岚皋县政府债务人大监督工作迈入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新阶段。
据了解,出台专项监督办法是岚皋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人大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,严格依据预算法、监督法等法律法规,结合县域财政运行、债务管理实际推出的重要法治举措。《办法》的制定落地,将从制度层面补齐监管短板,构建全方位、全周期、闭环式的债务监督体系,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风险“防火墙”。
《办法》共五章二十三条,架构清晰、内容详实、权责明确,涵盖总则、审查监督内容、审查监督程序与机制、整改与问责、附则五大板块,全面覆盖政府债务监督各项核心工作。在监督范围上,明确界定一般债务、专项债务以及新增债券、再融资债券、置换债券的法定内涵,细化政府隐性债务的认定标准和监管范畴,实现法定债务与隐性债务监督全覆盖。
会议指出,《办法》的出台,既是落实上级债务监督工作部署的硬性举措,也是规范县域债务管理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现实需要,更是提升人大依法监督质效、赋能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。通过制度化规范债务监管,将有效倒逼政府规范项目储备、做实收益测算、提速资金支出、压实偿债责任,最大限度激活债券资金撬动发展效能,持续优化县域财政经济运行质态。
下一步,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将以《办法》正式施行为契机,严格依法履职、精准监督、全程监督,持续紧盯政府债务管理关键环节,常态化开展债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,从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,推动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、资金使用更加高效、风险防控更加有力,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,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据了解,出台专项监督办法是岚皋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人大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,严格依据预算法、监督法等法律法规,结合县域财政运行、债务管理实际推出的重要法治举措。《办法》的制定落地,将从制度层面补齐监管短板,构建全方位、全周期、闭环式的债务监督体系,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风险“防火墙”。
《办法》共五章二十三条,架构清晰、内容详实、权责明确,涵盖总则、审查监督内容、审查监督程序与机制、整改与问责、附则五大板块,全面覆盖政府债务监督各项核心工作。在监督范围上,明确界定一般债务、专项债务以及新增债券、再融资债券、置换债券的法定内涵,细化政府隐性债务的认定标准和监管范畴,实现法定债务与隐性债务监督全覆盖。
会议指出,《办法》的出台,既是落实上级债务监督工作部署的硬性举措,也是规范县域债务管理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现实需要,更是提升人大依法监督质效、赋能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。通过制度化规范债务监管,将有效倒逼政府规范项目储备、做实收益测算、提速资金支出、压实偿债责任,最大限度激活债券资金撬动发展效能,持续优化县域财政经济运行质态。
下一步,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将以《办法》正式施行为契机,严格依法履职、精准监督、全程监督,持续紧盯政府债务管理关键环节,常态化开展债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,从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,推动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、资金使用更加高效、风险防控更加有力,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,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